“推荐部长特批签证!”华人女子悉心照料自闭症继子,打动新西兰移民法官

作者: Jackie Shan   日期:2026-09-03 16:03 阅读:0  来源:天维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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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维网消息】 新西兰移民与保护法庭(NZIPT)近日公布了一项居民签上诉裁决,一名来自中国的44岁女厨师,虽因新西兰籍丈夫此前曾两次参与配偶移民担保并成功,触发“终身限制条款”,导致其配偶居留签证申请被移民局拒绝;但移民保护法庭认为,该女子对患有重度自闭症的继子提供了无微不至的照顾并取得显著康复成效,符合“特殊情况”,最终做出有利于她的裁决,正式向新西兰移民部长做出特别推荐:建议破例为她签发居留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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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克兰机场。资料图片

触发“配偶担保上限” 居留申请遭拒

根据移民与保护法庭公布的裁决文件,上诉人YA(代号)是一名44岁的中国公民,于2023年5月持认证雇主工签(AEWV)首次抵达新西兰,从事厨师工作。

2024年2月,YA经朋友介绍结识了现任丈夫。后者今年53岁,同样来自中国,已在新西兰生活26年并拥有永居权(PR),与前妻育有4名子女。两人相识后迅速坠入爱河并于同年3月生活在一起,后于2024年12月在新西兰登记结婚。

2025年4月3日,YA向新西兰移民局递交了配偶类居留签证申请。然而,移民局在审查其背景时发现,YA的丈夫曾分别于2000年2月(作为主申请人通过当时的配偶获批居民签)及2005年5月(作为担保人成功协助第二任妻子获批居民签)两次使用了配偶移民名额。

根据新西兰移民局的操作手册规定(政策条款F2.10.10),一名新西兰公民或居民作为配偶一方,一生中最多只能参与(包括作为主申请人或担保人)两次成功的配偶居留签申请。

由于丈夫的额度已达上限,YA的居民签申请在2025年9月3日被移民局拒绝。

“倾情付出”被认定符合“特殊情况”

上诉人随后向移民与保护法庭提出上诉。法庭审理后指出,新西兰移民局依据现行政策做出的拒签决定在法律层面完全正确,然而在实际调查后发现,本案存在极为特殊的“人道与儿童利益因素”。

法庭指出,上诉人的丈夫与前妻所生的次子(现年16岁)患有严重的自闭症,生活无法自理,需要全天候照顾。自上诉人加入该家庭后,每周均陪同继子去公园、海滩和上游泳课,并积极参与特殊学校的各项家庭活动。在上诉人的悉心照料与关爱下,原本依赖尿不湿的继子如今已学会独立上厕所、穿鞋、进食,甚至开始主动与上诉人互动交流。

依据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法庭认为上诉人已成为这名患儿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核心照顾者,继续留居新西兰对该儿童的持续康复和心理健康具有极其重大的正面作用。

法庭确认,这对华人夫妻此前各自的婚姻记录及当前的婚姻均真实稳定,并不存在利用“假结婚”规避移民法规或滥用系统的企图。

做出裁决:正式向移民部长推荐特批

法庭裁决官S McDowall在裁决书中指出,综合考虑上诉人家庭的特殊情况、对重度自闭症儿童的照料贡献以及缺乏其他移民途径的现状,本案构成了“不寻常、非常规”的特殊情形。

2026年7月17日,法庭正式作出判决:确认移民局原拒签决定符合当时政策,但鉴于上诉人具备特殊情况,依据《2009年移民法》第188(1)(f)条,正式请求移民部长考虑给予政策外特批,向上诉人签发新西兰居留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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