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Z华人雇主向前雇员“每周还款20纽币、57年还清”方案被否

作者: Jackie Shan   日期:2026-07-02 13:48 阅读:0  来源:天维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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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维网综合报道】新西兰一对华人夫妇赢得劳资纠纷官司后,前雇主以每周20纽币的速度“还款”,按此计算需要近57年才能还清。雇佣关系局(ERA)近日对此发出强制执行令,要求雇主在28天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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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后遭遇“龟速还款”

申请人Y******** Yang(下称杨先生)与W****** Yang(下称杨女士)此前就劳资纠纷向雇佣关系局提出申诉,并于2025年11月获得胜诉裁决。根据该裁决,被告公司K****** E*** Limited须向杨先生支付约21,000纽币欠薪及假期工资,另加10,000纽币赔偿;向杨女士支付约11,500纽币欠薪及假期工资,另加10,000纽币赔偿;并须缴纳罚款至两名申请人及政府。2026年3月,雇佣关系局进一步裁定被告须支付8,071.55纽币律师费及申请费。上述款项均须在裁决后28天内付清,两人合计应获赔款约57,000纽币。

然而,裁决后两个月,被告公司始终未按时付款。直到2026年1月,公司才开始每周向两人的共同账户转入20纽币——每人各得10纽币。截至本裁决时,两人实际收到的款项约为480纽币,占应得总额不足1%。

前雇主:有四个孩子要养,还有房贷要还

面对两名申请人提出的一次性付清要求,被告公司及第二被告W***** Su(下称苏先生)以经济困难为由拒绝,并主张每周20纽币的分期付款方式已构成履行裁决。被告方表示,自己需供养四名子女、偿还房贷,既无积蓄也无法借款,若强制提高还款额,反而可能导致付款中断。

两名申请人对此强烈反对,并向雇佣关系局申请强制执行令,要求一次性付清全部欠款。

裁决:每周20纽币形同剥夺胜诉权利

雇佣关系局裁判员Claire English在裁决中明确指出,被告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付清款项,已构成违反裁决,无论其后来采取何种分期安排,均不能改变这一事实。

裁判员对“每周20纽币”的方案给予直接否定。她指出,按此速度还清全部欠款需要约2,978周,即将近57年,“实际上等同于剥夺了申请人依法胜诉所应获得的权利”。尤其是考虑到,欠款中大部分本就是法定欠薪和假期工资,这一情况更令人忧虑。

对于被告方声称“无力支付更多”的说法,裁判员指出,被告方始终未提供任何财务文件加以证明,既无现金流说明,也无资产状况陈述。与此同时,被告公司目前仍在正常经营,裁决认为,是否真的无力付款,是日后执行阶段需要解决的问题,不应成为拒绝发出强制执行令的理由。

裁决:28天内付清,否则面临进一步执法

雇佣关系局最终发出强制执行令,要求被告公司在本裁决发出后28天内:向杨先生支付34,921.67纽币;向杨女士支付24,629.33纽币;向两人共同支付律师费及申请费8,071.55纽币。上述金额均在扣除已支付的每周10纽币部分款项后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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