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Z华人少年餐车取名“YFC” 收到肯德基律师函

作者: Jackie Shan   日期:2025-07-01 15:43 阅读:0  来源:天维网报道  
分享到:
邮箱:

【天维网综合报道】 快餐巨头KFC近日向一名17岁的基督城少年发出法律警告信,指控其所经营的韩国炸鸡餐车“YFC”涉嫌侵犯商标权,并要求立即更改品牌标识。

微信截图_20250701114009.png

Benjamin Yang和他设计的logo。供图

据报道,这辆名为“Yang’s Fried Chicken(YFC)”的餐车由17岁少年Benjamin Yang在2024年底创立,灵感来自其父亲生前的炸鸡食谱。Benjamin一岁时失去父亲,由母亲Kathy Qiu独自抚养长大。

这辆餐车平时停在基督城Riccarton Rd的Mobil加油站外,售卖的是韩国风味炸鸡。Qiu女士白天负责看店,Benjamin则放学后接手,母子二人共同经营。

据悉,YFC的logo由Benjamin亲自设计,背景为红色,上面是他的肖像以及白色字体的“YFC”。尽管设计初衷并无恶意,但6月初他却收到一份来自KFC国际律师的厚重法律文件。

律师信中称:“我们代表Kentucky Fried Chicken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LC行事……尽管我们理解社交媒体中恶搞与模仿的存在,但客户担心您所采取的行为将损害并稀释其知名品牌。”

信中还提到YFC社交媒体内容可能违反广告标准。

面对国际巨头施压,Benjamin决定不作抗争,选择主动更换品牌标识,并发起logo征集活动,为获胜者提供“终身免费炸鸡”奖励。

他的母亲Qiu女士表示:“他只是一个17岁的孩子,我们只是一个很小的生意,KFC的做法太荒谬了。”

她为儿子的独立与创业精神感到骄傲,“这个餐车几乎是他一个人做起来的。”

当媒体就此事向KFC询问时,其发言人仅回应:“无法置评(unable to comment)。”

此次事件引发公众热议:一名青少年创业者是否真的威胁到跨国巨头的商标地位?而大品牌是否该展现更多包容?

版权声明
1. 未经《新西兰天维网》书面许可,对于《新西兰天维网》拥有版权、编译和/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任何内容,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或在非《新西兰天维网》所属的服务器上做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进行使用,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2. 在《新西兰天维网》上转载的新闻,版权归新闻原信源所有,新闻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版权声明
1. 未经《新西兰天维网》书面许可,对于《新西兰天维网》拥有版权、编译和/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任何内容,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或在非《新西兰天维网》所属的服务器上做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进行使用,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2. 在《新西兰天维网》上转载的新闻,版权归新闻原信源所有,新闻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新闻评论须知

·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

· 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 您的留言只代表个人意见,不代表本站立场

· 天维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 您在天维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天维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 天维网新闻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验证码:
×

查看所有评论  共( 条)

Click here

Advertising With 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