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四棵树惹上官司!奥克兰华人项目经理被定罪

作者: Jackie Shan   日期:2026-06-15 14:44 阅读:0  来源:天维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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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维网综合报道】奥克兰一名房地产开发项目负责人因在开发工程中擅自移除受资源许可保护的树木,近日被法院裁定违反《资源管理法》,面临最高两年监禁或30万纽币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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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地块开发前和开发后的对比。

根据奥克兰地区法院近日公布的裁决,J** Du(下称杜先生)担任北岸Milford一处住宅开发项目的项目经理。该项目计划在一块住宅用地上建设两栋共六套联排住宅。

2021年11月,奥克兰市议会批准了该项目的资源许可,允许开发商在毗邻一条溪流的区域内进行土地开挖及部分植被清理工程。但许可同时明确规定,部分树木必须予以保留,并要求在开展植被清理工作前召开施工前会议,由树艺师监督相关工程。

然而,直到2023年12月,杜先生才通知市议会工程已于两周前启动。由于资源许可明确要求在植被清理前举行预备会议,这一情况立即引起议会关注。

随后,市议会工作人员前往现场检查时发现,原本要求保留的三棵树木已被移除,另一棵受保护的树木也遭受严重损坏,已无法恢复。

对此,奥克兰市议会以违反资源许可条件为由,对杜先生提出起诉。

案件于去年在奥克兰地区法院开庭审理。杜先生否认控罪,辩称相关工程是由其公司JDB Homes Construction Ltd实施,因此应由公司承担责任,而非由他个人被起诉。

不过,市议会指出,虽然涉案土地产权属于他人,但杜先生一直是项目实际负责人,并明确向议会表示自己担任项目经理及现场管理人员。整个开发过程中,议会仅与他本人对接,而资源许可文件也直接提供给了他。

市议会进一步指出,杜先生并未向分包商传达有关树木保护及植被清理的许可要求,导致违规行为发生。

庭审期间,杜先生还主张涉案溪流实际上属于人工排水渠,因此周边植被清理不需要额外资源许可。但市议会对此提出异议。

在近期公布的判决书中,法官Melinda Dickey审查大量证据后认定,该水道并非人工水渠,因此相关工程依法必须遵守资源许可条件。

法官指出,资源许可已明确要求保留涉案树木,并规定相关施工必须由专业树艺师指导和监督。

她同时批评杜先生部分证词“令人困惑且缺乏可信度”,认为其在庭审中试图将责任归咎于公司及分包商,淡化个人责任。

“我并不接受杜先生关于其本人不对相关工程负责的说法。”法官在判决中表示。

最终,法院裁定杜先生罪名成立,本月晚些时候进行宣判。

根据案发时适用的法律规定,该罪名最高可判处两年监禁或30万纽币罚款。值得注意的是,新西兰去年修法后,类似违法行为的最高罚款已提高至100万纽币,不过由于本案发生于修法前,因此仍适用旧法标准。

对于法院裁决,杜先生向Stuff表示,正在考虑提出上诉。

“到目前为止,这件事已经让我花了5万纽币,所以我还没有决定是否继续上诉。”他说。

他坚持自己曾试图保护那棵受损的树,并称损害发生时自己已经离开该项目。

“我知道那棵树必须受到保护。业主当时想把它砍掉,但我告诉他不能这么做。结果最后被起诉的人却是我。”杜先生表示。

奥克兰市议会则拒绝就案件进一步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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