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再发生犬只夺命事件 引发改革呼声

作者: Jackie Shan   日期:2026-02-21 10:09 阅读:0  来源:天维网报道  
分享到:
邮箱:

【天维网消息】 本周,新西兰北地Kaihū发生致命犬袭人事件,奥克兰市议会再次呼吁改革新西兰现行犬只管理法律。

ScreenShot_2026-02-21_050712_240.png

警方在北地Kaihū事发地点展开调查。供图

本周二(2月17日)清晨,警方在北地Kaihū(State Highway 12沿线)一处住宅发现62岁的Mihiata Te Rore遇难。她当时正在拜访熟人,期间遭三只狗袭击身亡。警方已展开调查。

这起悲剧再次点燃社会对新西兰《Dog Control Act 1996》(1996年犬只控制法)是否过时的争论。包括SPCA在内的多个机构认为,这部已有近30年历史的法律已无法应对当前犬只管理问题。

市议会:法律“已不合时宜”

奥克兰市议会许可与合规事务总经理Robert Irvine表示,现行法律“已不再适用”,若不改革,“类似悲剧还会再次发生”。

他指出,市议会已投入1000万纽币,用于增加动物管理人员、扩充收容空间、提供免费绝育服务,并加强社区宣传。然而,即便资源投入远超部分地方议会,当局仍难以有效控制大量流浪犬和犬只攻击事件。

Irvine透露,市议会已向中央政府提交一系列“务实改革建议”,包括:允许对进入收容所的高风险犬只实施强制绝育;对多次发生犬只外逃的物业设立围栏标准;赋予议会更强的扣押和拘留犬只权力;在确认犬只存在风险时,无需强制将其交还原主人。

他说,现行法律多为“事后应对”,缺乏有效的预防工具。

事实上,早在2025年7月,奥克兰市议会就曾提出类似改革主张,包括:强化袭击后犬只扣押权力;减少危险犬与恶性犬数量;改善危险犬监管;优化起诉流程;允许地方政府制定围栏标准;强制上报犬只攻击事件。

此外,奥克兰市议会还希望加强对不负责任犬主的处罚,包括:制定更符合地区情况的违规处罚机制;加强对未注册犬只主人的执法;强化动物管理官员的执法权限。

在控制犬只数量方面,奥克兰市议会建议允许地方政府制定强制绝育政策,并要求被扣押犬只在返还前完成绝育,同时将收容所留置期限由7天缩短至5天。

SPCA:需要“系统性改革”

SPCA首席科学官Dr Arnja Dale本周在媒体节目中表示,新西兰的犬只管理法律“严重过时”。

“现在是时候真正推动改变了。我们需要中央政府展现领导力,彻底解决这个问题。”

据悉,在Te Rore遇害前一天,动物管制人员曾到访涉事物业,社区居民此前也对相关犬只表示担忧。目前涉事犬只已被动物管理部门控制。警方呼吁Kaihū地区曾遭流浪犬困扰的居民提供线索。

政界表态趋强硬

这起事件是北地地区四年内第三起致命犬袭,全国范围内则为第四起。

内阁部长Shane Jones表示,“若是‘致命犬只’,其主人应面临极其严厉的惩罚。”

Winston Peters也称:“如果有人因此丧命,犬主应承担与致人死亡相同等级的惩罚。”

地方政府部长Simon Watts表示,政府正持续推进多项措施,以改善犬只管理,包括提升全国犬只相关数据的质量与一致性。

他指出,相关部门正与地方政府合作,更新并完善犬只管制执法指南,确保全国执法标准统一。新指南预计将在2026年第三季度初发布。

Watts补充说,针对本周的悲剧事件,他已要求官员紧急提供所有可行选项的建议,以尽快应对问题。

在公众愤怒与多方呼声下,新西兰犬只管理法律是否迎来三十年来最大改革,已成为舆论焦点。

版权声明
1. 未经《新西兰天维网》书面许可,对于《新西兰天维网》拥有版权、编译和/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任何内容,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或在非《新西兰天维网》所属的服务器上做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进行使用,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2. 在《新西兰天维网》上转载的新闻,版权归新闻原信源所有,新闻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版权声明
1. 未经《新西兰天维网》书面许可,对于《新西兰天维网》拥有版权、编译和/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任何内容,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或在非《新西兰天维网》所属的服务器上做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进行使用,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2. 在《新西兰天维网》上转载的新闻,版权归新闻原信源所有,新闻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新闻评论须知

·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

· 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 您的留言只代表个人意见,不代表本站立场

· 天维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 您在天维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天维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 天维网新闻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验证码:
×

查看所有评论  共( 条)

Click here

Advertising With 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