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退休父母移民新西兰梦碎:未能证明上海买房资金合法

作者: Jackie Shan   日期:2026-06-29 20:39 阅读:0  来源:天维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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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维网综合报道】 对于许多独生子女移民海外的中国家庭而言,父母退休后出国团聚,是全家人的期盼。然而,新西兰严苛的移民资金审查和对房产所有权的法律认定,往往成为横亘在亲情面前的一道难关。

近日,新西兰移民与保护仲裁庭(IPT)公布了一项终审裁决。一名57岁的中国退休女教师,试图通过新西兰“父母退休移民类别”(Parent Retirement Category)签证实现举家搬迁。尽管其在上海拥有一套价值数百万人民币的住房,但新西兰移民局仍以“无法证明十几年前第一桶金合法性”及“定居资金不足”为由将其拒签。

申请人随后提起上诉,仲裁庭最终驳回了上诉,维持原拒签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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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

缘起:跨国亲情的双向奔赴

上诉人BU(化名)现年57岁,退休前在中国国内担任体育教师;其丈夫55岁,裁决时任中国某运输集团董事。两人的独生女儿于2012年赴新西兰留学,在2018年以厨师职业拿到了技术移民居民签,并在2020年取得永居身份。目前,女儿与伴侣定居新西兰,并育有两个幼小的孩子。

2023年2月27日,为了与唯一的女儿一家团聚,BU作为主申请人,将丈夫作为副申请人,向新西兰移民局递交了“父母团聚移民”申请。

根据新西兰移民局当年的政策规定,该移民类别含金量极高,但门槛也极为严苛:申请人必须指定并锁定至少100万纽币的资金或资产用于在新西兰投资4年,且必须证明这些资产是合法赚取或获取的。

此外,申请人还必须额外证明自己拥有至少50万纽币的“定居资金”(Settlement Funds)。

雷区一:无法自证“第一桶金”

为了满足150万纽币(100万投资+50万定居)的刚性要求,BU在申请中提到名下一处位于上海的房产。该房产在2022年底的评估市值为660万人民币(当时约合153万纽币),且“无任何抵押贷款”。

按照常理,这样一套优质房产足以支撑其移民账单。然而,新西兰移民局在审查时追溯了这套房产的购买过程,发现房子是BU夫妇于2007年签合同购买、2008年完工交付的。

移民局随即致信,要求BU提供2007年购房时的首付款来源及后续还贷的财务证明。

面对移民局对十几年前细节的盘问,上诉人律师提交了BU在2020年至2022年期间的中国个税纳税申报表,以及其丈夫2019年至2024年的银行流水账单,以此证明夫妻俩具备雄厚的经济实力。

然而,新西兰移民局和移民仲裁庭均不买账。判决书明确指出:“2019年以后的财务材料,根本无法证明申请人在2007年8月支付20万人民币房屋首付款时,或者此后付清尾款时,其银行账户里拥有合法的储蓄或收入来源。”

这一资产来源不明的漏洞,直接构成了拒签的法定理由。

雷区二:房产证加上女儿的名字

除了“第一桶金”无法闭环,这起案件还踩到了另一个具中国家庭特色的法律陷阱——在房产证上写子女的名字。

官方登记文件显示,这套上海房产的产权证上写着三个人的名字:BU、其丈夫、以及他们的女儿。

上诉律师向移民局辩护称,2007年买房时,女儿年仅14岁,尚在念书,根本没有也不可能对这套房产贡献过任何资金。在中国,父母买房将未成年子女列为共同所有人是一种普遍的“传统家庭习俗”。律师甚至在随后的上诉中提交了女儿的《法定声明》,表示愿意随时将自己的名字从产权证中去除。

但新西兰移民局和移民仲裁庭在法律字面上不为所动。

依照新西兰移民局的操作手册,如果移民资产由申请人与配偶之外的第三人共同持有,申请人只能声称拥有其能提供所有权证明的对应份额。既然房产证写了三个人,法律上就认定BU夫妇仅拥有该房产的三分之二产权。

这一认定直接导致BU的资产缩水:660万人民币的房产,夫妻俩实际占有的法律份额为440万人民币(约合106万纽币)。在扣除必须投入到新西兰的100万纽币投资款后,BU账面上仅剩下6万纽币可用于定居,距离50万纽币的法定定居资金门槛差了近九成。

终审定音:法理与人情的边界

在仲裁庭上,上诉人BU以人道主义理由发起了最后争取。律师强调,BU夫妇已于2024年全面退休,全家仅有这一个独生女儿。女儿在外身兼厨师并抚养两名幼儿,老人们极度渴望能够定居新西兰,帮女儿照顾家庭。

仲裁庭审判员S O’Connor在最终判决书中,对这一中国式家庭的亲情渴望给予了法律解构:独生子女团聚不属于“特殊情况”,不能作为要求移民部长行政特批的筹码。此外,BU在退休前曾8次持旅游签往返新西兰,最长曾居住过半年。仲裁庭认为,不给绿卡并不意味着剥夺亲情,BU夫妇未来完全可以继续通过申请旅游签的方式前往新西兰探亲。此外没有证据表明,如果不给两位老人发放绿卡,他们孙辈的切身利益就会受到严重损害。

最终,仲裁庭判定新西兰移民局的拒签决定在法律和程序上完全正确,BU的移民上诉被正式驳回,全案宣告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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