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女员工遭老板盘问后愤而辞职 雇主:不给工资!

作者: Sally   日期:2021-08-06 15:55 阅读:  来源:天维原创  
分享到:
邮箱:

【天维网报道记者Sally】日前,一位网友向天维网爆料称,自己遭遇雇主奇葩对待,希望天维网予以曝光。记者在了解了情况后,写下了这篇文章。

华女午休遭雇主盘问 一气之下辞职


事情发生在上个月中旬。奥克兰华人女士Cora在一家华人清洁公司工作。不到两个月前,清洁公司换了一个华人老板。Cora说,新老板看员工看得很严,她平时干活,老板都会在一旁盯着看。

7月22日,Cora负责清洁的场地所在的甲方公司员工聚餐,也邀请了Cora一起去吃饭。不过,聚餐并没有邀请Cora的老板,这为后来的事情埋下了伏笔。

Cora去吃饭这件事情,自然是被老板知道了。

“老板把我叫过去,问我为什么去那里吃饭。他说,他是我老板,我必须要告诉他我去吃饭的事情。”

但Cora认为,在午休时间参加聚餐是自己的个人自由,老板不应该干涉。只要午休时参加聚餐没有影响工作,雇主就不应该盘问她的个人生活。而老板认为Cora去公司清洁场地所在公司吃饭,应该向公司汇报。

就这样,两个人互不相让起了争执。

Cora非常生气。她告诉记者,这个新老板都没有跟她签订合同,平时工作时合作也不愉快。加上这次莫名其妙盘问她的午休去向,她决定离职。

于是,在做完当天的工作之后,Cora晚上回到家写了一份辞职报告,通过微信和短信的方式发送给了老板。第二天就没去上班。

之后,Cora希望老板支付辞职前两天工作的工资,没想到遭到了雇主的断然拒绝。Cora向天维网展示了雇主发给她的短信,她认为这些短信带有威胁性质。在短信中,雇主声称已经将Cora举报给了劳工部和税务局,还要进一步向移民局的工签部门投诉Cora。

22842216554398

 Cora虽然也觉得自己跟老板吵架态度不好,但她认为雇主发过来的短信让自己感到了浓浓的恶意和威胁。她说:“我拿的是开放工签,雇主为什么要去移民局投诉我?是不是要在威胁我?”

雇主:太不像话了!工资我一定不给


针对Cora说的问题,天维网也通过电话和邮件的方式与Cora的华人雇主J先生进行了沟通。

说起这件事情,J先生也非常生气。他认为,员工理所应当要向雇主汇报中午去聚餐的事情,毕竟去参加聚餐的地点是甲方公司,又是越级和甲方公司的人聚餐,“怎么我问还不能问了呢?”

他说,Cora的突然离职给公司的人事安排带来很大影响,他不得不双倍工资去临时找人,才把Cora离职的工作紧急补上。

J先生认为,员工离职应该是提前14天通知雇主。因为Cora的突然离职给公司带来了损失,因此他不会支付给Cora两天的工资。

”两人发生争执的当天,Cora女士情绪激动态度不好,都惊动到了甲方公司。”J先生认为这对其公司形象和声誉影响很大。

当记者问到,J先生是否与Cora女士签订工作合同时,J先生表示,这个清洁生意是他在一个多月前才刚刚买下来的,“从我看到这个生意,到买下这个生意,一共48小时的时间。”

J先生称自己全部精力都放在如何接手这个生意上,“我知道我应该尽快跟员工签订工作合同,但我觉得我的当务之急不是签订合同,而是把生意理顺。

他还表示自己在接手这个生意之后,还给员工涨了工资。

J先生说自己给Cora女士发短信,告诉她可以告去劳工部,“还是我把劳工部地址发给她的。我也想去移民局问一问,这样的工作态度是不是有问题。”

劳资关系专家:不支付工资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


针对Cora女士和J先生之间的纠纷,天维网记者也请教了劳资关系方面的专家May Moncur。 Moncur女士对天维网提了几点看法。

首先,雇主不能以不发工资作为解决与雇员之间的劳动纠纷的手段。无论于情于法,雇主都应该按时支付员工的工资。至于雇主如果对员工的做法有质疑,可以向劳动仲裁和执法部门提出。

其次,午休时间属于员工的个人时间,员工无需向雇主汇报。雇主也不应该询问。如果员工因为午休时间出去聚餐而影响到了工作,比如迟到了,那么雇主可以提出合理的询问和关切。但仅仅是午休去聚餐这件事本身,不应该作为其工作表现方面的考量。

第三,雇主给雇员发送带有威胁性语气的短信,对解决问题没有任何帮助。也许雇主的本意是希望通过更高的权威机构来解决劳资纠纷。但这样的短信,尤其是要向移民局投诉的短信,在雇员看来是有具有威胁性的。

第四,事件中的雇主和雇员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雇员提出辞职并不受两周通知期的约定。雇主在接手生意时,应该首先考虑与员工的劳动合同问题,这也是对自己和员工的保护。

第五,该事件当中,雇员如果在为这位雇主工作的一个多月时间里,没有休年假。那么雇主除了应该支付该雇员两天未支付的工资外,还应该按照8%的比例支付给这位雇员假期工资。假期工资是最基本的工作权利,雇主如果不支付,是很严重的非法行为。

Moncur女士表示,雇主不应该把自己放在一个施舍者的位置上看待员工,觉得自己付了工资,员工就应该什么都听自己的。如果雇主多了解一些劳动法知识,把自己与雇员放在平等的位置上来对话,也许,很多问题就不会发生了。

截止截稿,Cora表示自己还没收到工资,她打算去劳工部维权。

 


版权声明
1. 未经《新西兰天维网》书面许可,对于《新西兰天维网》拥有版权、编译和/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任何内容,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或在非《新西兰天维网》所属的服务器上做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进行使用,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2. 在《新西兰天维网》上转载的新闻,版权归新闻原信源所有,新闻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新闻评论须知

·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

· 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 您的留言只代表个人意见,不代表本站立场

· 天维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 您在天维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天维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 天维网新闻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验证码:
×

查看所有评论  共( 条)

Click here

Advertising With 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