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一天没住要赔房东1万多刀!这名房客到底啥操作?

作者: Park   日期:2019-09-06 16:58 阅读:0  来源:天维网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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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维网据stuff消息 Park编译】一名租客在奥克兰签了租住某公寓的合同,为期一年,但第二天,他就想“毁约”。最终,这名租客被令赔偿房东1万多纽币。

英文原文:Tenant fails to reduce tenancy agreement, ordered to pay $12,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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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tin John Moses于今年3月21日与Zephyr Trustee Services Limited签订了为期12个月的定期租约,公寓地点位于奥克兰的Grey Lynn,租金是每周1200纽币。 

租约原定于4月11日开始,但在签署了租约一天后,Moses告诉房东,他在南岛Bluff的一位朋友,被诊断患有晚期癌症,他们的关系就像兄弟一样。 

4月1日,Moses发了一条短信说,因为他不知道那位朋友的病情会持续多久,因此他不打算搬进来住了。

根据住宅租赁法,如果任何一方发生了不可预见的严重困难,租约可以提前结束。

但房东表示,在找到下家租客之前,Moses需要支付房租。

Moses表示,自己所在的公司要重组,他有可能被裁员。后来租赁法庭发现,并没有发生这种事。

Moses说,他在3月28日去Bluff看了他的朋友,在租约开始之前回到了奥克兰。

4月12日,他飞往巴厘岛度假,为期10天。4月底,他回到Bluff,待了4天。

他的朋友于5月28日去世,他于5月29日回去参加了葬礼,并于6月1日返回奥克兰。

房东于6月24日找到了新租户,Moses在同一天向租赁法庭申请提前结束租约。

租赁法庭表示,支持房东收取Moses在4月11日至6月23日期间的租金。法庭表示,冬天找租客比较困难,而且新的租约只有三个月,因此房东有权获得4月11日至6月23日的租金,总金额为12,685.71纽币。

虽然法庭接受了Moses的证据,他确实有一位亲密的家庭朋友被诊断患有晚期癌症,但法庭发现Moses并没有打算回到Bluff长期居住,而是继续住在奥克兰,他的其他情况也没有发生什么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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