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高楼扔子悲剧:事发前,她把孩子抱起来“亲了一下”

作者: 澎湃新闻   日期:2024-04-04 16:47 阅读:0  来源:澎湃新闻  
分享到:
邮箱:

据澎湃新闻报道,起初,李英隐约听到屋外有吵架声,但不知道是从哪里传来的。不久,她听到了清晰的呼救声。

当时是4月1日早上7点左右。她和家人往窗外看,只见对面楼栋,一个年轻女人站在板凳上,双手拉着一位孩童,孩子悬吊在阳台外,她的身边站着另一个七八岁的孩子,“穿的睡衣”。

李英见状朝女人吼,“不要想不开,孩子是无辜的”。其他人也在隔空劝说,“不要冲动,不要做傻事”。

“她说她有病,有抑郁症。”李英说,后来她和家人听到有人打电话报了警。没多久,女人把孩子“拎了进去”。

李英以为事情结束了,她没想到后来发生的事。

重庆市公安局巴南区分局通报,4月1日7时许,巴南区人何某(女,37岁)在渝南大道一小区22楼家中突发躁狂,持菜刀将其婆婆砍伤后,将3岁幼子从窗户抛下坠地身亡。目前,伤者正在医院接受治疗,无生命危险。何某已被警方控制,亲属邻居反映其近期精神行为异常。案件正进一步侦办中。

在受访的律师和精神科医生看来,前述通报所称“突发躁狂”是较为模糊的说法,涉案人当时的精神状态还有待鉴定。而这也许通向这起人伦悲剧的原因。

 

涉事小区


“她家里经常有吵架”

李英家住在19楼,小区的楼栋密集,人员流动也大,因为楼间距近,她能从自家清楚看到对面楼栋的阳台。

当天,何某把孩子带回屋后,李英也进屋坐下,她吃完心脏病药,就下楼买菜了。当时小区围观的人越来越多,何某还在往楼下扔东西,因为心脏不好,李英不敢抬头看。

在小区住了9年的业主王梅介绍,小区有16栋高层住宅,每栋楼最高有33层,阳台有高一米左右的护栏。事发当天,她看到何某从楼上扔下凳子、铺盖、棉絮等杂物。

小区另外一位住户郭芬证实了王梅的说法。据她回忆,有两个身穿绿色马甲的人进入何某家,孩子一度获救。

王梅居住在何某隔壁楼栋,她称,何某是本地人,丈夫在外地工作,“她家里经常有吵架,但不晓得她有没有病。”

受访的几位居民都称,他们当时以为是寻常的家庭纠纷,并不清楚何某后来为什么要那样做。

“把孩子抱起来后,她亲了一下”

住在何某楼上的邻居彭兰称,她亲眼看到,何某抱起孩子后,婆婆过去拉她的手,被甩开了。没多久,老人“咚的一下”倒在地上。

在对孩子动手之前,何某先拖的是婆婆,但拖不动,“又去拉大点孩子,还是拉不动,就去拉小的那个。”彭兰从楼上看到,何某把孩子抱起来后,还亲了一下。

彭兰说,后来何某又去拉大的孩子,“大的不干,拉不动”。“她就自己一条腿跨上窗台,结果消防就去破门进去了。”

8点半左右,消防人员到达后,将第二个孩子救下。一段小区业主群的视频显示,何某作案后,将左脚伸出护栏,另一个孩子一直拉着她的手,后来民警和消防人员赶到,一起把何某从阳台边拉了回来。

据现场居民介绍,何某将家中的沙发、椅子等家具堵在门里,阻止外人进入。另一段业主群里的视频证实了这一说法。视频中,何某家中的紫色沙发横放在门口通道处,地板上剪刀、鞋子、饮料瓶、衣架、儿童玩具散落一地,救护人员踩着沙发,把受伤的老人抬了出来。老人左手腕和左大腿缠有绷带。

当天,小区内外不少人目睹了这令人心酸的一幕,整个过程持续了两个小时左右。那天,王梅一夜没睡着。她说,无论如何,何某都不应该这样对待自己的孩子。

“躁狂”有待鉴定

1日,被何某砍伤的婆婆在重庆巴南区一所医院的重症医学科住院治疗。下午3点半,到了家属探视时间,何某的丈夫、姐姐和公公在两名居委会工作人员的陪同下,相继进入病房探视。

探视结束后,他们并排坐在病房外的椅子上。何某的丈夫戴着口罩,眼睛红肿,失神地望着前方。

陪同何某家属的一位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目前“无法透露任何细节,具体情况以警情通报为准”。

据重庆巴南警方通报,事发时何某“在家中突发躁狂”。在上海某三甲医院精神科医生李昱皓看来,通报中所称“躁狂”并非疾病定性,临床上,躁狂发作通常是双相情感障碍的症状之一。但何某是否患有精神疾病,事发时的精神状态如何,还有待进一步调查和鉴定。

公开资料显示,双相情感障碍,又称躁郁症,患者通常会经历躁狂和抑郁两种极端情绪。

四川鼎尺律师事务所律师胡磊分析,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且存在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予以强制医疗。

悲剧发生后,精神病人监护也成为公众关注焦点:如果何某确实患有精神疾病,为何没有被发现和及时治疗?在此之前,她又经历了什么。

事发第二天,小区内的警戒线已经拆除,楼栋下的洗衣店恢复了营业。不少路过的行人仍会驻足,抬头望向第22楼。一些居民围坐在树下谈论前一天的事,有人遗憾,有人唏嘘,有人痛心。

版权声明
1. 未经《新西兰天维网》书面许可,对于《新西兰天维网》拥有版权、编译和/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任何内容,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或在非《新西兰天维网》所属的服务器上做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进行使用,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2. 在《新西兰天维网》上转载的新闻,版权归新闻原信源所有,新闻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版权声明
1. 未经《新西兰天维网》书面许可,对于《新西兰天维网》拥有版权、编译和/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任何内容,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或在非《新西兰天维网》所属的服务器上做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进行使用,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2. 在《新西兰天维网》上转载的新闻,版权归新闻原信源所有,新闻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新闻评论须知

·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

· 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 您的留言只代表个人意见,不代表本站立场

· 天维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 您在天维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天维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 天维网新闻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验证码:
×

查看所有评论  共( 条)

Click here

Advertising With 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