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两年打赏女主播超1700万 妻子:???

作者: DL   日期:2026-05-28 09:28 阅读:0  来源: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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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直播打赏乱象之一就是平台通过算法驱动攀比,以打赏排名、流量倾斜等方式,倒逼主播诱导打赏,不少所谓的“榜一大哥”在主播“守护、家人、唯一”等话术诱导下,被精准收割。

为霸“榜一”两年多打赏网络主播超44万次

网络直播打赏新规落地一个月,新规对直播打赏案件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法院审理相关案件时会着重考量什么?先来看由打赏引发的民事纠纷,这起案件中的“榜一大哥”在两年多时间里,累计打赏同一位网络女主播17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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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法官 刘奇琦:他单笔充值金额很少,100多500多块钱,他可能痛感并不强,觉得这个钱都是小钱,但是他在当时的冲动消费之下,他并没有意识到,他可能一天一场充值就能达到几万、几十万块钱。

王先生和主播杨女士不仅在直播间互动频繁,还发展为线下交往。在案证据显示,两人在微信中有大量暧昧聊天记录,并且还在北京以及主播杨女士所在地上海进行线下约会。

刘奇琦:王先生和杨女士他们分别居住在北京和上海,平时是不见面的。但是在2019年6月份的时候,首先是杨女士她到北京的时候提出了和王先生要主动见面,在这一次见面以后,两人就正式确立了恋爱关系。在此之后,无论是七夕节,还有一些重大的节庆日、主播的生日,王先生都会特意飞到上海去和杨女士见面约会等等。

小额高频 两年多时间打赏超44万次

在交往过程中,主播杨女士多次索要大额打赏。尤其是在双方建立恋爱关系后,王先生在直播间的打赏金额更是大幅攀升,曾连续5个月单月充值超过100万元,甚至有单月打赏金额高达340余万元,是杨女士直播间妥妥的“榜一大哥”。

法官介绍,两人确立恋爱关系后,杨女士和王先生的聊天记录一天能达一两百条,内容除了杨女士对王先生表达爱意外,再就是变相诱导他进行大额打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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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奇琦:比如说她跟王先生会提出来,今天晚上要守塔,今天晚上我跟哪位主播PK的时候你要帮助我,或者公会要求我要进排名前20名了,那么如果当天晚上王先生的打赏金额不高的话,那么杨女士就会在微信聊天记录里面对王先生进行埋怨,表达一种不高兴的情绪,促使王先生在直播间对她进行高额的打赏。

直播平台后台数据显示,王先生在两年多时间里,在该平台充值次数超过7500次,打赏次数超过44万次,累计给杨女士打赏金额达17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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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累计给杨女士打赏金额达1700余万元

妻子起诉三被告要求返还一半打赏款

王先生的巨额打赏行为最终被妻子李某发现,并诉至法院,要求返还一半打赏款,王先生和主播杨女士的不正当恋情也随之走向终结。那么法院对这起案件会怎样判决呢?

网络女主播、经纪公司及平台均成被告

王先生的妻子李某最终将杨女士和她的经纪公司以及直播平台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认为王先生的巨额打赏行为侵害了自己的夫妻共同财产权益,要求三被告返还打赏款1700余万元的一半。

法庭上,王先生对自己打赏出去1700余万也觉得有点不可思议,他认为除了自己恋爱脑以外,直播平台对于打赏金额、打赏次数没有限制、没有提示,也是导致自己在小额、高频情况下打赏出巨资的原因。事后他觉得这一切太不值了。

刘奇琦:这个王先生他是想要跟这个主播建立恋爱关系,但是这个主播对于他来说有一些推诿,或者说感情不是那么激烈。

以婚外恋方式诱导大额打赏 违背公序良俗

法院审理后认为,正常合理的直播打赏属于用户自愿的消费行为,受法律保护,但本案中王先生与杨女士的交往已远超出主播与用户的一般互动范畴,主播杨女士为达到诱导打赏目的对王先生实施感情诱惑;王先生为取悦主播,维持婚外不正当恋爱关系,向主播大额打赏的行为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应属无效民事法律行为。

刘奇琦:在本案当中主播杨女士她是以精神恋爱为诱导,以不正当的手段促使王先生进行了非理性的打赏,但是平台没有对杨女士进行一个有效的管理,没有对王先生的大额打赏进行提醒和限制,平台在此对主播管理失职,对用户的保护也失职。

平台设置各类榜单 分走六成打赏金额

法院还认为,平台以直播间打赏金额为基础,设置了各类榜单,打赏金额越多,排名越靠前,越容易得到其他网友关注和跟风打赏,平台、主播、经纪公司的收益也就越高。本案中,直播间的打赏金额平台分成60%、主播分成31%、经纪公司分成9%。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王雯佳:这种算法模型就极易促使主播采用一些不正当的手段,诱导用户进行冲动消费,像本案中主播与王先生建立了不正当的恋爱关系,以此诱导王先生进行大额打赏,而平台对主播的这种行为听之任之,存在一定的监管过错。

违反公序良俗的打赏属无效行为,退款!

法院最终认定,直播平台未对王先生的不正常大额消费予以提醒、限额,未切实引导和规范用户合理消费、理性打赏,未尽到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义务,存在明显的监管失职。

王先生与杨女士确立恋爱关系前的打赏行为,属于直播间的正常消费行为,打赏款无需返还;而双方确立恋爱关系后的打赏款,因违反公序良俗属无效行为。最后法院支持了王先生妻子李某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直播平台返还787.5万元。

法院支持了王先生妻子李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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