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郎把她告了!宣判来了

作者: 21财经   日期:2024-01-17 17:44 阅读:0  来源:21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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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郎胜诉!

知名女歌手败诉,曾42次被告上法庭

知名歌手降央卓玛和某文化公司侵害刀郎著作权一案迎来终审。

经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知名歌手降央卓玛和湖北某文化公司侵害刀郎著作权一案,于近日迎来终审判决。降央卓玛和湖北某文化公司被判侵权,需共同赔偿75000元。

歌手刀郎  来源:微博@南顺城街22号

网友热议

原告北京某音乐文化发展公司在互联网上发现,湖北某文化公司几年前在湖北省某地举办了“群星演唱会”,降央卓玛在该演唱会现场演唱了《西海情歌》,遂将降央卓玛和主办方告上法庭。

此前,刀郎曾授权北京某音乐文化发展公司,在授权期限内对《西海情歌》《手心里的温柔》和《雨中飘荡的回忆》等音乐作品,独家享有或管理授权作品的全部著作权,并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依法维权。同时,刀郎在《授权确认暨申明书》中郑重申明,以上三首音乐作品其本人从未授权降央卓玛演唱。

庭审资料显示:自2015年起,罗林(艺名:刀郎)与降拥卓玛(艺名:降央卓玛)就因《西海情歌》的表演权发生过42次诉讼。

部分裁判文书。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部分裁判文书。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本案系宜昌首例因在演唱会上表演他人作品而引发的侵害知识产权案。法院认为,刀郎系音乐作品《西海情歌》的著作权人,其著作权受法律保护,经他授权,原告北京某音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在授权期限内独家享有或管理授权作品的全部著作权,并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依法追究侵权人的侵权责任。

降央卓玛与刀郎都来自四川。2010年,降央卓玛凭借翻唱刀郎的《西海情歌》走红,被誉为“最美女中音”。在后来的各种商业活动中,降央卓玛多次演唱《西海情歌》,甚至很多观众认为这首歌就是降央卓玛本人的。

截图来源:中新经纬

《西海情歌》由刀郎作词、作曲并演唱,收录于2006年发行的刀郎个人专辑《刀郎III》中。

据扬子晚报记者查询某音乐软件发现,《西海情歌》排在降央卓玛热门歌曲榜的第一名。

刀郎宣布停更,粉丝已达1800w

在过去的几个月中,与刀郎相关的所有话题都频繁地登上热搜和热门话题。

沉寂10年,一朝再次爆红,去年12月,刀郎突然在个人账号上宣布停更一年,引发广泛关注。

在新专辑《山歌寥哉》全网爆火一个月后,52岁的刀郎入驻短视频平台,从去年8月25日起更新音乐短视频,宣告“回归”网络。至今,这个账号共发布了21条视频和42段音乐,拥有1800万粉丝。

邓紫棋前经纪公司发布版权声明:禁止翻唱

无独有偶,今天另一个知名女歌手前公司也发布版权声明。

1月16日,邓紫棋前经纪公司蜂鸟音乐公司就相关歌曲发布版权声明,随即将该文删除,目前该公司又重新发了版权声明,引发热议。

声明如下:

据悉,声明中都是邓紫棋2019年之前的音乐,包括了《泡沫》《睡公主》《A.I.N.Y.(爱你)》《我的秘密》《多远都要在一起》等100多首歌曲。

截至发稿前,邓紫棋暂未回应此事。邓紫棋微博账号上最新一条微博还是其演唱会的宣传视频,显示播放量121万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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