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集团老总被判死缓 变更股权侵吞八亿国资
日期:2012-01-18 10:38:09 阅读: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一起本已在民众视野中逐渐淡化的特大国资侵吞案,近日因为一份报告再次引起人们关注。 这份由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北京大学法律经济学研究中心提供学术支持,并由学者、律师和媒体共同参
一起本已在民众视野中逐渐淡化的特大国资侵吞案,近日因为一份报告再次引起人们关注。
这份由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北京大学法律经济学研究中心提供学术支持,并由学者、律师和媒体共同参与出炉的“2011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显示,在企业家涉案的199例案件中,国企和民企分别为88例和111例,其中59例国企企业家贪腐案例中,平均涉案金额达到3380万余元,其中一审被判死缓的光明集团前董事长冯永明一人就贪污7.9亿元。
冯永明是什么人物?国企光明集团为何成了他个人财富的提款机?他又是通过什么途径进行资产侵吞和转移的?围绕这些问题,《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进行了调查。
昔日的“家具大王”冯永明,如今已成为众人眼中的监下囚。时光追溯到2008年9月,伊春市政府和伊春市检察院接到来自伊春市委下发的交办函,函文责令上述部门成立专案调查组,对冯永明涉嫌侵占巨额国有资产进行立案调查。
2008年10月12日。伊春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告媒体,冯永明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虚假出资罪、职务侵占罪,于2008年9月26日被伊春市公安局刑拘。一起被关押的还有他的女儿。当时的冯永明面临着将近8亿元的贪污指控。
2011年1月14日,冯永明已被黑龙江省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其贪污、侵占财产、挪用资金罪罪名成立,冯永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不过,冯永明本人对此次判决结果有异议,他已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昔日的辉煌
冯永明,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创始人、前董事长。先后任光明集团党委书记、伊春市政协副主席、黑龙江省工商联合会副会长、中国家具协会副会长等职,荣获省优秀企业家、全国劳动模范等称号,1992年起连续三届(第八届、第九届、第十届)当选全国人大代表。2005年,他还以5亿元的身家位列胡润中国富豪榜第351位。
1985年12月,冯永明创办了伊春市第一家中外合资生产性企业——伊春光明家具有限公司。
该公司自创立以来发展迅猛。先后经历了伊春光明企业集团总公司、光明集团公司诸阶段,光明家具曾被评为“全国生活消费相关行业10强企业之一”、“全国大型民营企业100强”,也被国家统计局和国家技术进步评价中心授予“中国家具之王”称号。1995年“光明集团公司”的企业性质,由股份制变更为集体所有制。
1996年4月25日,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在深交所上市。
1998年,经黑龙江省体改委批准,企业改制为规范的“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22200万股,每股为人民币1元,其中光明集团建筑安装公司持有8200万股,占总股本的36.9%;社会法人持有500万股,占股本总额的2.3%;自然人持有13500万股,占股本总额的60.8%。
“‘光明家具’最红火的时候,利税连续数年几乎占到伊春财政收入10%的份额。”一位伊春市政府官员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做上述表示。
时至今日“光明集团”以家具为主业,仍在全国280多个城市设有自营商场和1000多个连锁营销网点,还投资信息、制药、化工等行业。
变更股权侵吞八亿巨资
2008年9月26日,冯永明突遭警方刑拘,同年11月1日被批捕。
根据伊春市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冯永明利用职务便利,与被告人冯开明、冯志明相勾结,采取隐匿资产等手段,共同贪污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近8亿元人民币。
法院认为,被告人冯永明系伊春市委任命的国有企业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企业改制为国有控股的股份制公司后,冯永明仍是代表国有投资主体行使监督、管理职权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被告人冯永明具备贪污罪的主体资格。
如此巨额的资金冯永明一人如何转移占有?记者通过调查发现,冯永明转移资产的计划周全,资产转移极为分散。
记者通过相关途径获得的一份材料显示,冯永明多年来利用光明集团下属公司操作股权变更、资产转移,这份光明集团下属公司名单中,多家公司的性质已经悄然变成了外资、民营企业。
其中伊春当地公司名单有: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伊春市青峰农场等26家公司。
伊春市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告诉本报记者,冯永明在未经国资委等部门许可、未进行资产评估的情况下,利用关系串通工商部门中的个别人,涉嫌非法将光明集团等公司的所有制性质由国有变更为集体,然后通过采取挂名股东的方式,在外省将各企业股权经多次转让,涉嫌非法将有效资产的控股权变到个人控股公司名下。
此外,知情人士透露,冯永明用来实现资产转移的主力平台是圣泉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和连云港(4.48,0.36,8.74%)金木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两家公司。
资产转移主力军
记者调取的工商资料显示,S*ST光明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光明集团,几经股权转换及更名,其国有性质已经变为集体所有。
2008年光明集团的股权结构为:圣泉禾实业持股39.2%;伊春金木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自然人合计占注册资本的60.8%。伊春市政府委托光明集团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36.9%的股权已经开始改变。
早在2002年,光明集团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于当年更名为伊春金木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10万,公司股东为光明集团,自然人冯永明、郭荣堂、徐兆彬。
2003年5月19日,在工商资料变更登记中,该公司几经更名,股东几经变化,在完成一系列的布局之后,2006年8月28日,连云港金木工贸发展有限公司将其名称再次变更回最初的伊春金木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但其国有性质已经改变。
随后S*ST光明2007年9月7日发布公告:伊春金木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持有光明集团36.9%的股权转让给圣泉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圣泉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0月。此前,该公司是与S*ST光明有着频繁交易关系的“伊春青峰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林辉,后变更为郭荣堂,注册资本8800万元。S*ST光明2005年年报中披露,关联公司圣泉禾实业投资由光明集团与四名自然人合资组建,其中光明集团控股 93.18%。
在该公司2007年年报中,圣泉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变为菏泽金木工贸有限公司、邯郸邯武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圣泉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宁津金鑫交通器材有限公司、宁津县群英家具有限公司,由此,圣泉禾实业投资不再带有国资身份。同时,也是根据这份年报可知,圣泉禾实业投资的实际控制人系冯永明。
此前的2006年,光明集团持有的S*ST光明股份因占款问题被司法拍卖,拍卖取得的这部分股权就是当时被称为青峰实业有限公司的圣泉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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