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野) 3月4日记者获悉,张掖“弑杀双亲骗保”案犯沈学勇于当日10时15分在张掖市被依法执行死刑。据悉,执行死刑前,沈学勇和家人见面时安排家人照顾好儿子,并嘱托亲人常去父母坟前烧纸,代其尽孝。法院审理查明,沈学勇因与父母发生矛盾,并为骗取十余份人身意外险的高额保险赔偿金,将父母殴打致死,并将二被害人尸体运至一沟渠内遗弃。
为骗保 借琐事杀害双亲
2012年3月25日,沈学勇因家庭琐事与父母发生争执,当晚9时许,沈学勇在其养殖场将双亲残杀后,制造了父母出车祸的假象。次日,当地村民发现沈学勇父母的尸体并报警。后经警方侦查终结,沈学勇为该案案犯。该案一审时,张掖中院审理查明,沈学勇在当地几家保险公司分别给父母买了14份意外人身险,后经检查机关查证,沈学勇分别以其父沈怀文、母亲李桂香及二人共同名义买了20份人身意外险,若沈怀文夫妇出现意外离世,作为保险受益人的沈学勇能获取60万-70万元左右的保金。
2013年6月,张掖中院审理认为,沈学勇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其无视伦理国法,不能正确对待父母因生活琐事对其的抱怨,为达到骗取高额保险赔偿金的卑劣目的,借父母抱怨为由,实现预谋,涉及骗局,残忍地将其双亲杀害,其作案手段极其凶残,后果极其严重,据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沈学勇死刑。
二审时 请求改判死缓
一审宣判后,沈学勇以一审判决部分事实错误,其并非为了骗取保险金而杀害父母,只是和父母因生活琐事发生激烈争吵,一时冲动杀人,杀人后为掩盖犯罪事实才制造了被害人意外死亡的现场,同时产生了骗取保险金的想法,一审判决量刑过重,以此请求二审法院改判其死缓。
该案二审时,沈学勇称除了意外保险,他还给父母买了养老保险,除此之外,他给妻子孩子也买了意外险。而就设骗局将父母骗到养殖场,沈学勇说:“我想卖羊,父母不同意,想和他们再商量一下。”而卖羊被拒则是他行凶的重要原因。“给父母买保险是因为和很多保险业务员都认识,买这个的不买那个的说不过去,加上人身意外险买起来方便,价格也低,所有才买了那么多。”沈学勇对给父母买的20份意外险如此解释,有的保单是保险公司人员打电话过来不好推脱,他们先行垫钱买的,后来才签的字。
而让人不解的是,沈学勇弑杀双亲后的次日,也就是3月26日,他又通过保险业务员给沈怀文夫妇已到期的6份意外险进行续保。对此,他无言以对。“我认罪,我对不起大家。”二审庭审结束时,沈学勇如此陈述道,并回望旁听席上的众亲属。省高院审理认为,一审法院判决认定沈学勇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处刑及适用法律均正确,审判程序合法。据此,驳回沈学勇的上诉,维持原判,该案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被核准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