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最大税务诈骗案:罪犯及其家族被罚没1300万纽币资产

作者: Jackie Shan   日期:2026-02-25 16:17 阅读:0  来源:天维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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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维网综合报道】 新西兰史上涉案金额最大的税务诈骗犯——北岛Gisborne农场主John Bracken,与其家人围绕数百万纽币房产与资产的长期法律抗争宣告失败。法院近日裁定,其家族需交出约1300万纽币资产,这些资产被认定为犯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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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新西兰税务局

Bracken于2021年5月在Gisborne的新西兰高等法院出庭受审,被裁定39项“以不诚实手段使用文件获取金钱利益”罪名成立,判处六年多监禁,并于2024年年中获假释。

虚假发票骗取1740万GST退税

案情显示,Bracken通过其公司Bracken Enterprises Ltd(BEL),在2014年至2018年期间提交总额超过1.33亿纽币的虚假发票,非法骗取商品及服务税(GST)退税1740万纽币。

自2018年以来,警方依据《2009年犯罪所得(追缴)法》对其名下或相关信托名下资产实施限制令,涉及8处房产、10辆车辆、农用车辆及设备、一艘船只以及其他资产,其中包括两座价值数千万纽币的农场、一处位于Ōhope附近估值175万纽币的房产,以及三处位于Gisborne、总值约140万纽币的住宅。

家族信托成焦点

据悉,Bracken家族的大部分非法所得(约1360万纽币)被用于购买农场及住宅物业,这些资产由Bracken Family Trust信托持有。案件关键在于:信托资产是否应被没收,以及他的妻子Margaret与儿子Robert是否可保留相关权益。

新西兰警察总长指出,在犯罪发生期间,Bracken本人、其公司与家族信托的财务高度交织、难以区分,诈骗所得直接用于购买资产,惠及其家庭与农业企业。

例如,一处价值145万纽币的度假屋及总值690万纽币的Burnbrae农场地产,均完全以诈骗所得支付。

警方还指出,Margaret作为信托唯一有效受托人之一,与丈夫关系密切,且对信托资产的“指数级增长”缺乏了解或质疑,构成“刻意忽视”(wilful blindness)。

法院:未来税务追缴不抵销既得非法利益

Bracken辩称,由于其公司目前因罚款与利息欠税务局超过4000万纽币,所谓非法收益已被“抵销”,并未真正获益。

但负责审理的Dale La Hood法官驳回这一说法,指出根据既有判例,未来可能的税务追缴并不能否定已经获得的非法利益。

法院认定,尽管Bracken于2024年被移除受托人身份,但他仍是信托受益人,且在假释后继续实际控制农场运营,因此仍对信托资产具有实质利益。

妻子与家族权益的平衡

法院同时审视是否根据《1976年财产(关系)法》给予Margaret一定豁免。警方认为,她在多年间享受诈骗成果,却未对丈夫收入骤增提出质疑。

辩方则强调,若批准没收申请,家族将失去住宅与祖传农场,需搬迁、重新就业,孙辈生活也将受到严重影响。

La Hood法官表示,Margaret虽未直接知情,但作为受托人与公司股东,对信托财产与公司收入异常增长缺乏基本询问,“至少属于疏忽”。

同时,法官也承认她在长期婚姻中承担家庭责任,若完全没收其住所将带来重大困难。

最终裁定:保留原始农场,其余资产没收

法官最终裁定,允许信托的主要受益人保留最初的农场资产(估值370万纽币),其余资产予以没收。

此举将使警方追回约1300万纽币犯罪所得。约1730万纽币诈骗款项中,仍有部分未能查明去向。

警方:彰显法律震慑目的

怀卡托—丰盛湾资产追回部门高级侦缉警长Nick O’Brien表示,该判决重申《2009年犯罪所得(追缴)法》的核心宗旨:消除重大犯罪获利可能,并发挥震慑作用。

“犯罪分子不能享受非法所得,这符合公众利益。Bracken通过诈骗、以纳税人利益为代价累积大量房产投资组合,此判决具有重要意义。”

新闻回放:骗税1740万!新西兰史上最大税务欺诈

这起案件源于2017年,一名参与准备发票的女性向严重欺诈办公室举报John Bracken后,新西兰税务局随后于2018年展开调查。

调查显示,Bracken在4年时间里向税务局(IRD)提交了超过1.33亿纽币的假发票,骗取高达1740万纽币的GST退税。税务专家称,税务局可能存在系统漏洞,没有及时发现Bracken的欺诈手段,这也是新西兰史上规模最大的税务欺诈案。

审理过程中,刑事检控官Megan Mitchell称,该罪行在同类案件中最为恶劣,适用顶格判罚。她称,被告的欺诈行为具有“重复性、高度的计划和深思熟虑”,Bracken在罪行败露后才停止犯罪。

调查显示,Bracken在四年时间里,使用欺诈手段,通过自己的出口公司Bracken Enterprises Ltd(BEL)从税务局收到1740万纽币GST退税。2017年,他的一名雇员向严重欺诈办公室举报,这起持续了四年的骗局才被曝光。之后,严重欺诈办公室将该案移交给警方和税务局。

维多利亚大学税务学教授Lisa Marriott博士称,在这起案件中,税务局存在疏忽,这种情况下早该进行数据匹配,及时发现漏洞。

2019年,税务局对Bracken提出了39项指控。调查显示,他使用假发票,谎称自己的公司向太平洋岛国出口各种物资。控方称,他制定了一个“粗暴但有效的计划”,声称自己采购了价值超过1.33亿纽币的产品,并几乎全部出口。

由于出口商品的GST税为零,Bracken控制的公司有权为其采购的商品申请退税。

对于此案中暴露出的漏洞,税务专家Mike Rudd称,新西兰政府并不要求进行发票匹配,属于监管漏洞。如果使用电子发票就可以阻止此类犯罪。

“他们(税务局)现在正着手准备,但还没有看到时间表。韩国早在2014年就开始使用发票自动匹配系统。”他说。

Rudd强调,新西兰税务局采取自愿合规模式,给了类似Bracken这样的人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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