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华人毒枭父母因逃税被罚没160万纽币资产

作者: Jackie Shan   日期:2025-06-08 16:13 阅读:0  来源:天维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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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维网综合报道】  因未缴纳一项多达逾千万纽币的税款,警方成功依据《犯罪收益法》向一名毒贩的父母追讨160万纽币的资产,尽管两人并未直接参与其子贩毒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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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

涉事男子Thomas Cheng于2015年入境新西兰,此前他在新加坡已有贩毒前科,曾被判入狱并接受鞭刑。然而,新西兰边境当局并未查出其犯罪记录。Cheng抵达新西兰后在吉斯本的Masonic Hotel落脚,这处酒店由其父William Cheng及继母Nyioh Chew Hong控制的公司持有。

2016年,Cheng在警方一项卧底行动中被识破。他向多名卧底警员贩卖冰毒,并大谈自己的房地产资产。随后调查显示,相关房产虽登记在其父母名下,但Cheng实际参与其运作。

他在2018年因走私冰毒入境新西兰,被判处10年9个月监禁。然而服刑期间,Cheng利用手机和邮件继续在狱中遥控毒品走私。他的马来西亚联络人曾在送货途中发生车祸身亡。

警方随后搜查了Cheng所在的牢房,发现多部手机和SIM卡,随后将他转至戒备更严的Paremoremo监狱,但其犯罪活动依旧持续。

与此同时,警方通过《犯罪收益法》冻结了Cheng及其家人控制的资产,包括他本人的银行账户(4万纽币)、其父母账户(1040万纽币)及13处总值逾千万纽币的房产。尽管警方及税务局承认Cheng父母并未直接参与贩毒,但指出两人未申报房产租金及利息收入,逃避缴纳所得税与G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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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斯本的Masonic Hotel酒店,由这对华人夫妻所有。

税务局最初认定的欠税金额为167.9万纽币,因长期未缴纳已累计至1144万纽币。然而,高等法院法官Francis Cooke认为,《犯罪收益法》的目的是防止犯罪获利,而非重复惩罚。他虽在“可能性较大”的标准下认定Cheng父母确实逃税,但拒绝依据该法追缴税款,建议税务局通过《税务法》另行追讨。

警方不服,提起上诉。上诉庭三位法官——Patricia Courtney、Jillian Mallon与Anne Hinton——一致裁定,税务机关确实面临通过公司架构追缴资产的执法难题,而《犯罪收益法》在此类案件中更具操作性。法院最终裁定,Cheng父母须根据《犯罪收益法》罚没167.9万纽币,但未涉及全部罚金和利息累计的1144万纽币。

法院指出,此举并不构成“双重追缴”,因税务局当前只追讨税款本金,并未要求通过该法取回全部欠税。

此外,Cheng狱中贩毒行为牵出一项名为“波尔蒂娅行动”(Operation Portia)的调查,揭发Rimutaka监狱内的职员腐败问题。截至目前,包括狱方人员在内的六人已被控受贿与腐败罪,部分案件仍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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