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岁中国公民租20公顷土地被罚数万 系该类型首判
作者: Emma 日期:2021-04-28 12:40 阅读: 来源:天维网编译NZHerald
【天维网援引NZHerald消息】海外投资办公室称,一名外国人因为非法租用而不是购买新西兰土地而被罚,这是首判。
奥克兰高院裁决,中国公民Bin Zhao(音译为赵斌)支付49000纽币额罚款,且因未能在签敏感土地长期租约之前获取海外投资办公室的许可再支付15000纽币的成本。
61岁的赵斌是新西兰永久居民,跟妻子和儿子一起生活在新西兰。在新西兰和中国都有生意,同时在新西兰还有好几处住宅和商业地产。
根据新西兰法律,外国人在购买和租用敏感土地之前,必须事先获得许可。
“这是近几周第三个违反海外投资法的案子,这也是首个因租赁新西兰土地而上庭的案子。”
法官Rebecca Edwards称,违反海外投资法的租赁案并不一定就比购买案的情节更轻。
据悉,2014年,赵斌和妻子一起来观光,和位于Coatesville Heights 112号面积为20.5公顷土地的所有人住在一起。当时赵斌答应600万纽币的价格购置这块土地。
但赵斌后来再回新西兰交割的时候发现没办法购入,因为不符合居民身份要求。
第二个月,卖家和赵斌达成了购买协议,但前提是要有海外投资办公室的许可。但这份申请根本就没提交过,因此交易也作罢了。
签购买合约的同一天,投资方也签下了为期10年的租约,每年租金为1纽币,且有10年的续约权。合同是卖房准备的,赵斌并没有再询问独立的法律建议。
法官Edwards称,这份协议给了赵斌实际的土地控制权。海外投资者如果打算租赁住宅用地三年以上,则需要事先获得许可。但法官也透露,赵斌英语有限,主要靠卖房律师的意见。
2018年,赵斌咨询了另一位律师,但当时这个违规操作已经被报给海外投资办公室了。
赵斌当即承认过失,并协助了海外办公室的调查,其中包括参与自愿的问话。
海外投资办公室的集团经理Anna Wilson-Farrell称:“尽管他并未购置土地,但依然获得了长期的巨大利益,因此应该事先申请许可。”
决议书中称:“签订长期租约之前未获得许可不该被当做轻违规。”
她补充说:“我们总建议海外投资者,在签下任何协议之前,一定要就海外投资法案获取专业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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