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青少年强暴猥亵3名女孩 仅被判赔偿3000纽币

作者: Jackie Shan   日期:2024-04-07 13:27 阅读:0  来源:天维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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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维网综合报道】  新西兰一名青少年在6个月的时间里犯下多宗强奸和猥亵案,先后强暴了两名女孩,并对另一名女孩实施了猥亵。最近,这名男孩被勒令支付3000纽币作为性犯罪的惩罚,无需坐牢或任何监禁。

法庭文件显示,这名青少年曾趁一名女孩熟睡时对她进行了强暴;不顾另一名女孩的明确反对,强行与她发生性关系;另外,他强行触摸第三名女孩的私处。这些行为给受害者造成了严重伤害。

之后,这名男孩被指控犯有2项强奸罪、4项猥亵罪和2项非法性关系罪,所有这些罪名均已在青年法庭审理并得到证实。

虽然强奸等严重罪行可移交地区法院审理,当事的青少年将受到更严厉的判决,但青少年法庭法官Brandt Shortland最终裁定,该案“尽最大可能”应留在青少年法院审理。

“我认为留在本庭审理符合公众利益,应该以适当的方式处理。”他说,并强调案发时这名男孩不满16岁,“在我看来还是一个男孩,这可能救了你。”

最终法庭要求这名青少年向三名受害者每人支付1000纽币精神伤害赔偿金。

据悉,新西兰青少年法庭可作出的判决包括:解除指控、罚款、赔偿、参加矫正项目、做社工、监督或集中羁押最多六个月。

而在地区法院,强奸罪的最高刑罚是20年监禁。

新西兰法律办公室(Crown Law)没有就是否收到该案并考虑上诉发表评论。

Shortland法官在判决中表示,判处监管不会增加任何价值,而且就下令赔偿而言,赔偿额并不重要:“永远没有正确的答案,但至少这是合理的。”

他还援引了《儿童法案》(Oranga Tamariki Act),称对青少年的量刑很明确,并表示这个男孩已保释2年半,表现出悔意,之前没有犯罪行为,接受了18个月的矫正。他现在正在做学徒。

这宗案件在去年11月宣判,但结果在上月公开。

在新西兰,青少年性犯罪问题是公众的关注焦点。

去年,陶朗加青少年Jayden Meyer因强奸4名15岁女孩并性侵另一名女孩,在地方法院被判处9个月居家监禁,案发时他16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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