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坏习惯险送命!边充电边玩手机睡着 广东女子严重烧伤

作者: DL   日期:2026-07-24 11:01 阅读:0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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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充电边玩手机的习惯千万别轻视!

中国广东一名女子躺在床上一边给手机充电、一边刷短视频,不料睡着后手机电池突然热失控起火,导致她全身多处严重烧伤,并留下多处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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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终审裁定,手机销售商须承担主要责任,赔偿约63万元人民币。

据《澎湃新闻》引述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庭内外》栏目报道,这起事故发生于2024年2月4日,地点位于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霄边社区一间出租屋。

事发当晚,陈女士躺在床上一边为手机充电、一边观看短视频,随后不知不觉睡着。

期间,手机锂电池突然发生热失控并起火,她被火势惊醒后强忍剧痛逃离房间,才成功脱险。

经司法鉴定,陈女士双手、躯干及四肢烧伤,构成两处六级伤残,面部烧伤则构成九级伤残。

首期治疗费逾30万元

相关机构检测发现,涉事手机锂电池存在典型热失控痕迹,确认电池故障是引发火灾的直接原因。

据了解,陈女士全身多处严重烧伤,仅第一阶段治疗费用便超过30万元人民币,后续还需接受多次修复手术及长期康复治疗,身心和经济均承受巨大压力。

由于赔偿协商未果,陈女士将手机销售商、房东及二房东告上法庭,索赔医疗费、后续治疗费、康复费、护理费及精神损害赔偿等,共计118万元人民币。

法院审理后认为,陈女士卧床边充电边使用手机,存在安全疏忽,应自行承担40%的责任;手机销售商出售存在缺陷的产品,应承担60%的赔偿责任,需赔偿63万4511元人民币。

至于销售商无法清偿的赔偿部分,则由二房东在10%的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手机销售商随后提出上诉,主张应追加手机生产商为诉讼参与人,并申请重新进行司法鉴定,但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因产品缺陷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受害人有权向产品生产者或销售者索赔;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后,如确认事故源于生产环节,可依法向生产商追偿。

法院也借此提醒公众,切勿卧床充电或边充电边使用手机,更不要将手机、行动电源等电子产品放置在被褥等易燃物附近,以免因锂电池热失控引发火灾,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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