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股东方甄选大涨,新东方及俞敏洪承诺购买7亿港元股份

作者: 第一财经   日期:2024-02-01 17:58 阅读:0  来源:第一财经  
分享到:
邮箱:

据第一财经报道,2月1日,港股东方甄选开盘涨6.74%,报24.550港元,最新总市值249.6亿港元。

东方甄选及新东方1月31日联合公告,新东方及俞敏洪各自已承诺以市价在港交所购买合共价值7亿港元东方甄选股份。公告称,新东方及俞敏洪(东方甄选的董事兼行政总裁以及新东方董事)仍然对东方甄选的未来前景及业务潜力具有信心,并完全承诺增持彼等各自于东方甄选的股权。

此外,东方甄选及新东方联合宣布,东方甄选董事会及新东方董事会已各自批准终止认购协议。本次终止认购协议(及认购事项)乃订约方基于商业考量后之结果。东方甄选及新东方已考虑(其中包括)东方甄选股份的近期股价,而经过东方甄选董事会在其日常沟通过程中与东方甄选股东进行讨论,订约方一直考虑可达到认购事项主要目的而不会对其他东方甄选股东的股权造成摊薄效应的替代方案;在讨论过后,订约方得出结论认为继续进行认购事项不再具有商业意义。

董事会确认,其拥有足够现金且处于健康的现金流状况,可为东方甄选集团近期及长期的未来营运及管理成本提供资金,当中尤其已考虑到东方甄选将从出售事项下出售东方甄选集团教育业务收取15亿元及来自其业务运营的收入。因此,东方甄选集团无需进一步融资,而东方甄选董事会并不认为集资是认购事项的主要目的。

东方甄选称,已考虑不同替代方案以进一步促进股东的整体利益,而不会摊薄东方甄选其他股东及潜在投资者的持股比例。终止认购事项并转而由新东方及俞敏洪根据新东方承诺及董事承诺分别在市场上收购东方甄选股份,对东方甄选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整体应属有利。此项建议为新东方提供另一路径,可维持其在东方甄选的控股地位,而同时间不会对有意继续透过持有公司股权来支持东方甄选的其他东方甄选股东(及有意投资者)的持股比例造成影响;及新东方不向东方甄选集团注资,而是由新东方及俞敏洪直接向愿意在市场上出售股份的现有东方甄选股东提供现金,从而将为东方甄选现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进一步增加东方甄选股份在联交所的流动性。

东方甄选称,此项新建议将向买入东方甄选股份的现有东方甄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提供机会,可直接参与将其东方甄选股份从新东方及俞敏洪变现,而对于愿意在市场上出售股份的股东而言,该建议可让有关资金直接退回予该等股东(及新投资者)而不会摊薄其他东方甄选股东的持股比例。

此外,公告表示,新东方承诺及董事承诺反映新东方及俞敏洪各自继续对东方甄选集团的价值具有信心,并将在可预见将来确保新东方在东方甄选的控股地位。新东方及俞敏洪承诺各自增持东方甄选的股权,向市场发出强烈信号,表示持续对东方甄选股份价值的信心。新东方董事会认为,东方甄选当前股价被低估,并不准确反映东方甄选集团业务的价值。


版权声明
1. 未经《新西兰天维网》书面许可,对于《新西兰天维网》拥有版权、编译和/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任何内容,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或在非《新西兰天维网》所属的服务器上做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进行使用,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2. 在《新西兰天维网》上转载的新闻,版权归新闻原信源所有,新闻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版权声明
1. 未经《新西兰天维网》书面许可,对于《新西兰天维网》拥有版权、编译和/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任何内容,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或在非《新西兰天维网》所属的服务器上做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进行使用,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2. 在《新西兰天维网》上转载的新闻,版权归新闻原信源所有,新闻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新闻评论须知

·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

· 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 您的留言只代表个人意见,不代表本站立场

· 天维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 您在天维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天维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 天维网新闻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验证码:
×

查看所有评论  共( 条)

Click here

Advertising With 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