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年底前将对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作者: 联合早报   日期:2023-06-14 13:36 阅读:0  来源:联合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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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发通知,年底前将对月销售额10万(人民币)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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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6月13日消息,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做好2023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出了增强税费优惠政策的精准性针对性、提升金融对实体经济服务质效、持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缓解企业人工成本压力、降低企业用地原材料成本、推进物流提质增效降本、提高企业资金周转效率、激励企业内部挖潜等要求。

在增强税费优惠政策的精准性针对性方面,通知要求,年底前将对月销售额10万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增值税,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分别实施5%、10%增值税加计抵减。

另外,明年底前,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通知还要求,落实税收、首台(套)保险补偿等支持政策,促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对科技创新、重点产业链等领域,出台针对性的减税降费政策,将符合条件行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的政策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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