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男子称移民新西兰被骗50万纽币 官司打到最高法院

作者: Jackie Shan   日期:2023-05-17 14:58 阅读:0  来源:天维网报道  
分享到:
邮箱:

【天维网综合报道】  一名中国男子称,他在移民新西兰的过程中陷入一场骗局,损失了50万纽币。为此他在新西兰从高等法院上诉到最高法院,但几乎穷尽了所有的法律手段,也没有挽回这笔损失。

JMEULVD2RRKNCEJYUUHMXNJHPE.jpg

资料图片

这起案件可追溯到2014年,当时这名男子和他的妻子从中国来到新西兰,希望找到新的投资机会。但从那之后,他们就陷入了旷日持久的法庭纠纷之中。

这起纠纷的主要涉事方都被隐名,法庭文件称这对夫妻为A女士和B先生,而被指控的一方被称为C女士。

据悉,A女士和B先生现已离婚,B先生独自打这宗官司。但A女士也是最初向奥克兰高等法院提起诉讼的一方,他们指控C女士诈骗了他们50万纽币。

他们称,C女士使用欺骗手段,让他们投资到一家中国公司,他们称当时以为这笔钱会被转到与C女士有关联的一家新西兰公司,然后返还给他们,帮助他们达到企业家工签的标准以便移民新西兰。

但他们的期望落空了,C女士的公司后来倒闭,这笔钱无影无踪。

接下来,C女士在中国因“非法集资”罪被捕并入狱。但当时A女士和B先生并不知道,还以为她跑路了。

但这对夫妻知道C女士在奥克兰有一栋房子,因为他们在2015年再次来新西兰时曾住在那里。

于是在2018年,他们向奥克兰高等法院提出申请,对C女士在新西兰的这栋房子提出主张,希望要回他们的钱。

法院做出了有利于他们的判决,对这栋房子进行“冻结”,并要求这对夫妻陈述损失。

法官Gerard van Bohemen当时表示,新西兰法律适用于本案,因为C女士对这笔投资的陈述是在新西兰作出的,而此事给A女士和B先生造成的后果也发生在新西兰。

法庭被告知,在这栋房子里,这对夫妻收到了一份带有误导性的投资招股说明书。

在新西兰法庭审理该案期间,C女士并没有参与,她仍在中国的监狱中服刑并且不知道这些诉讼。事后当她发现自己在新西兰被起诉后,聘请了律师抗议新西兰法院关于此案的管辖权。

C女士方面提交的新证据表明,与之前争论的事实相反,在新西兰没有举行C女士直接与A女士和B先生的会面。

这宗官司打到了上诉法院,然后又回到高等法院,最终C女士关于管辖权的主张得到了支持。

“当时作出该决定的重要因素是高等法院法官的观点,即核心问题,所谓的虚假陈述是否在新西兰作出,这只能在对C女士进行询问后才能确定。由于C女士被中国的监狱关押,无法接受询问。”最高法院本周发布的判决书中说,“法官还考虑到本案争议的大部分(不包括虚假陈述)发生在中国,所以传唤中国相关证人的可能性更大。”

B先生离婚后,开始独自打官司。他再次试图让上诉法院审理该案,理由主要是技术层面,包括在中国已经过了诉讼时效,并质疑C女士的律师是否有权代表她。

但B先生在上诉法院和随后向新西兰最高法院提出的上诉均未成功,最高法院现已裁定他的主张不符合在该级别审理的标准。

最高法院还拒绝了他要求C女士支付上诉法院在2020年裁定的向他和前妻支付律师费的请求。

“本法院不参与上诉法院的律师费裁决。”最高法院的裁决书中说。

最高法院还表示,针对C女士房产的冻结令现在将失效。

版权声明
1. 未经《新西兰天维网》书面许可,对于《新西兰天维网》拥有版权、编译和/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任何内容,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或在非《新西兰天维网》所属的服务器上做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进行使用,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2. 在《新西兰天维网》上转载的新闻,版权归新闻原信源所有,新闻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版权声明
1. 未经《新西兰天维网》书面许可,对于《新西兰天维网》拥有版权、编译和/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任何内容,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或在非《新西兰天维网》所属的服务器上做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进行使用,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2. 在《新西兰天维网》上转载的新闻,版权归新闻原信源所有,新闻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新闻评论须知

·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

· 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 您的留言只代表个人意见,不代表本站立场

· 天维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 您在天维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天维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 天维网新闻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验证码:
×

查看所有评论  共( 条)

Click here

Advertising With 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