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裔女子移民被拒因其配偶是强奸犯 但仲裁庭希望部长豁免

作者: Emma   日期:2020-09-17 17:42 阅读:  来源:天维网编译Stu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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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维网援引Stuff消息 Emma编译】一名泰国女子在申请新西兰居民签证的时候被拒签了,因为移民局发现其配偶是一个儿童强奸犯。

这名43岁的女子FN在2013年来到新西兰。2014年,她遇上了现在的配偶,是一名新西兰公民。次年,两人就同居了。

2019年,她申请了家庭类别下居民签证。但移民局表示,其56岁的配偶并不符合担保的资格,因为有性侵犯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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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名男子于2002年被定罪,被指控与一名12岁和一名16岁的女性发生非法性关系,并被指控强奸。当时,他被判处九年的监禁,但只服刑六年半。

因为申请被拒,FN向移民仲裁庭提起了上诉。

决议书中表示,FN在与配偶同居一个月后申请了配偶担保的工签。申请表格中要求担保人声明自己的犯罪历史,但该男子并未照做。而且接下来FN多次申请工签以及居民签证时,他从未声明过自己的犯罪记录。

2017年5月之后,移民局的规定是任何成年后因家暴或性侵而被定罪的人,都不符合担保配偶签证的资格。此前的规定是只考虑申请日起七年内的定罪历史。

因此FN申请居民签证的时候,移民局拒绝给予其配偶人格豁免,因为他犯下的罪行太严重,并由此驳回了FN的申请。

仲裁庭的 Annabel Clayton称,移民局的决议在程序上没有问题的,但是FN有特殊情况需要进一步考虑。

决议中称,FN知晓自己伴侣的犯罪史,因此“如果出现与未成年女性接触的情况,她可以协助配偶作出适当的安排。”

惩教处的记录也显示,其配偶遵守了所有的保释条件。

“他犯罪已经是18年前的事了。仲裁庭认同他再犯的风险并不高,也认同他发现自己与上诉人之间的关系能进一步阻止其再犯的说法。”

Clayton称,如果不是配偶的犯罪史,FN已经拿到了居民签证,但现在“并非自己的失误”导致FN身陷不幸的境地。

Clayton补充说,如果FN的居民签证被拒,其配偶因为有犯罪史又不能跟她一起前往泰国,两人将面临“永久性的分居”。

她将此事呈报给移民部长,希望其考虑是否能给予FN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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