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命!奥克兰小伙驾车以213kmh狂奔被判监禁

作者: Jackie Shan   日期:2018-05-31 08:51 阅读:0  来源:天维网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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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维网援引stuff消息 Jackie编译】    奥克兰一名年轻男子驾驶母亲的本田Civic轿车,在Waikato Expressway上以213公里/小时的速度狂奔,直到被警察拦下……周二(5月29日),该男子被判社区监禁和社区劳动,18个月内不得驾车。

英文原文:213kmh blat in mum's Honda Civic earns stern sentence - and a grow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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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周二在汉密尔顿地方法庭审理    CHRISTEL YARDLEY/STUFF

“走开,长大。”周二在汉密尔顿地方法庭,法官Philip Connell对涉事的22岁被告Tyler Phillip Knolles说,后者被控危险驾驶和在驾照暂停期内驾车等罪名。

此事发生在今年2月16日,当天Knolles在距离Tamahere不远处的Waikato Expressway上由北向南高速驾车,速度几乎是最高限速110公里/小时的二倍。随后,他被巡逻的交通警察拦下。

警方披露的信息显示,面对调查,Knolles称当时没有意识到自己超速,这样做可以让车“舒服一些”。

“这听起来多么麻木?”Connell法官说。

而被告的辩护律师Mitchell Staub称,被告已经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以后不会再犯,要求法官不要判处他监禁,尽量保留驾车的权利。

Connell法官认为这样太过仁慈,“他的行为非常糟糕,应该入狱。”他说,同时发现这辆车登记在其母亲名下。

“这是一辆本田Civic,速度很快,但如果她(被告母亲)知道自己的车被如此糟蹋,会怎么想?”他说,“(想飙车的时候)去赛道,而不是在限速110公里的车道上,这样就不会有问题……你没有考虑到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你糟糕的驾驶记录和年龄真让人感到担心。”

Knolles此前曾因违规驾驶受到指控。

最终,法官判处他3个月社区监禁、100小时社区劳动以及12个月监管。另外18个月内不得驾车。

他的母亲也被处以警告,法庭称如果她的儿子再驾驶她的本田车出现违法行为,很可能会没收这辆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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